| 第三章跨領域教學與學術交流,主要有3個條文:1.聯合訓練:是指派員至他院訓練或是接受他院來院訓練,且不限新進營養師或是教師,但應有雙方簽訂的教學合約。2.參與國際學術活動:可包含國際教學、研究、進修或是研討會。營養師大多呈現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其不限國外的學術活動,在本國舉辦的國際學術活動亦可列入。雖然只要有超過50%申請職類有參與國際學術活動即可達到「符合」,但如果在評鑑區間都沒有任何營養師有參與,評鑑委員通常會建議醫院要能了解原因並給予協助。3.多元化的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訓練:通常營養師參與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的機會很多,教師帶領新進營養師參與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時進行教學與回饋且留有教學紀錄以供佐證。
第四章教學與研究成果,教學與研究不可分,研究的成果最終要能應用在教學。首先在研究計畫的部分主要檢視受評時間的前四年成果,營養師在臨床照護工作中要找研究題材其實不難,但可能受限於時間或是經驗,無法將想法產出研究計畫,此時可由有經驗者帶領沒經驗者一起研提研究計畫。如果是院內計畫,營養師必須為計畫主持人才可以列為營養職類的計畫數;如果是院外計畫,營養師為共同或是協同主持人均可列入。執行研究計畫前,記得事先申請並通過人體試驗倫理審查。其次是研究的發表,主要是檢視受評時間的前五年成果,營養師有發表的人數須至少達10%以上,且為第一或是通訊作者才可採計。目前並沒有要求區域或地區醫院的醫事職類(醫師除外)一定要有期刊論文發表,只要是經過審查機制的研討會壁報論文或專書著作均可列計,因此門檻並不高,但是鼓勵營養師們將研究成果寫成期刊論文投稿在全聯會的「臺灣膳食營養學雜誌」,透過專業審查對投稿者而言是難得的學習與歷練機會。不論是研究計畫案或是發表量如果在受評區間數字都掛零或是太低,委員也可能會提出建議。
《上一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