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郭素娥 常務監事
衛生福利部已經宣布未來醫院評鑑將由四年改為六年,此政策對所有受評醫院而言,應可稍微鬆口氣,未來評鑑的方向與細節也可能有所調整。然而在這個循環中(113-116年),還有些區域與地區醫院尚未完成評鑑,因此本篇文章希望提供給營養師夥伴們在準備教學醫院評鑑時的參考。
教學醫院評鑑共分六章,包括第一章教學資源與管理、第二章師資培育、第三章跨領域教學與學術交流、第四章教學與研究成果、第五章實習醫學生及醫師之訓練與成果(不在本篇文章討論的範圍)、第六章醫事實習學生及醫事人員之訓練與成果。實地評鑑時,通常會由醫院先做教學簡報,其後進行實地查證、訪談與佐證資料查證(雲端資料、電子檔或書面資料皆可),茲將各章評鑑的準備重點概述如下:
一、第一至第四章
第一至第四章通常是由醫院教學相關之行政單位負責條文資料的彙整與撰寫,但是各職類一般也會提供資料或是融入各自的簡報中,須注意數據的一致性。這四章的查證通常在醫院進行簡報結束後,所有教學醫院評鑑委員會走的共同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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