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署訂定「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作業指引」修正草案1份,請查照。
說明:為使消費者可透過產品包裝正面易懂之圖像,更簡單地了解其所含之營養素資訊,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研商決議之糖、鹽(鈉)及飽和脂肪酸之分級基準,修正旨揭作業指引草案。
草案內容:請見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