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消息內容
標題 【衛生福利部】有關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更新認證,自認證更新日後即可累積繼續教育積分
公告起日
2024/05/31
公告截止日

主旨:有關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更新認證後,其更新認證之積分起算方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並轉知所屬。

說明:詳細內容請見附加檔案公文。

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已達更新認證標準,可在認證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申請更新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之效期,更新後之有效期限為「原認證證明文件所載有效期限加計6年」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更新認證後,其更新認證之積分起算方式:參照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相關規定,得自認證更新之日後,即可累積計算繼續教育積分,毋須至該認證證明文件第6年屆滿次日起算。
 
⭐若對換證法規有疑慮或想詢問計算方式等,請聯繫各縣市主管機關詢問。
      各縣市主管機關聯絡資訊<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