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9.21公告
考量長照相關機構(包含住宿式長照機構、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似醫院、團膳或學校有明確的營養師人力配置規定,其評鑑條文也有需修正之處。
故本會長期營養照護推動暨品質委員會經蒐集相關資料後,於115年9月1日拜會衛生福利部石崇良部長會議上提出相關建言,並依此提出相對應之政策建議。
本會於115年9月21日正式函文給3個主管機關,請詳見如下,本會將持續關注後續。
| 主旨 |
主管機關 |
發文日期/文號 |
公文內容 |
| 有關提升住宿式長照機構營養照護品質及住民健康照護成效,本會就「住宿式長照機構評鑑制度、照護品質提升及營養專業人力配置」所提涉及計畫、獎勵規範及辦法等相關提出具體建言案,請查照惠復。 |
衛生福利部
長期照顧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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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09月21日/
全聯會營十一字第11500016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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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此> |
| 有關本會就一般護理之家所評鑑制度及營養照護品質維護及精進措施之政策建議案,詳如說明,請查照惠復。 |
衛生福利部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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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09月21日/
全聯會營十一字第11500016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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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此> |
| 有關本會就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及營養照護品質精進之具體修正建議案,詳如說明,請查照惠復。 |
衛生福利部
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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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09月21日/
全聯會營十一字第11500016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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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