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9.01公告
■有關健保署於111年4月15日公告健保新增給付「成功移除長期留置鼻胃管並恢復經口進食診療項目」獎勵,但團隊成員未包含營養師一事,本會已發文爭取,詳見公文<請點此>。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11年5月18日回函 <請點此>;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於113年12月10日來函,說明該診療項目已納入研議參考,將陸續安排提至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專家諮詢會議討論<請點此>。
■ 本會於114年4月10日參與健保署舉辦之專家諮詢會議討論此案,再度強調該團隊應包含營養師,將持續關注此案。
■ 本會於114年09月25日參與健保署舉辦之專家諮詢會議討論此案,後於10月17日收到會議決議,同意該營養照護團隊成員包含營養師,後續待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