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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01月19日
發文字號:全聯會營十一字第 1150000065號
主旨:為促進團膳相關營養師人力穩定與專業發展,建請貴會參考並協助推動團膳相關工作新進營養師第一年合理起薪不低於月薪四萬元之建議標準,請查照並惠予配合。
說明:
一、 依據本會於中華民國 114 年 9 月辦理之「團膳相關營養師工作現況與需求問卷調查報告」,結果顯示,團膳領域新進營養師之起薪偏低,已成為影響專業留任與人力穩定之關鍵因素,導致人力高度流動,進而衝擊服務品質、食品安全及公共健康。
二、團膳營養師肩負菜單規劃、營養專業把關、食品安全與法規遵循等重要職責,其專業表現直接關係大眾健康。為落實專業價值並吸引優秀人才投入並留任,實有建立合理起薪門檻之必要。
三、鑒於產業經營條件多元、規模差異甚大,本會理解各單位在人事成本與營運壓力上的實務考量,爰提出薪資調整方向性建議,盼作為勞資雙方溝通與逐步改善之共同參考基礎,期能兼顧產業永續與人才培育。
四、建議事項:
(一)建議團體膳食供應相關單位(如:團膳公司、餐盒公司、醫院外包團膳等各領域)新進營養師第一年合理起薪不低於月薪四萬元整。
(二)上開建議標準為本會及各地方營養師公會協助刊登與轉介徵才訊息之最低門檻;嗣後凡團膳相關營養師徵才案件,如其起薪低於前述標準者,原則上將不予協助刊登或轉介。
(三)對於現職團膳營養師,建請各單位參考本會建議之新進起薪標準,依年資、職務內容與責任,適度檢視並優化薪資結構,以落實薪資與專業資歷之對等性,確保持續留任專業人才。
五、敬請中華民國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營養學會及各地方營養師公會惠予支持與配合,並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及相關業者,共同提升團膳營養師之專業地位及價值、工作條件與產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