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努力推動學校午餐專法
近日學校午餐的議題屢屢成為媒體的焦點,舉凡人力、設備、食安的問題都受到重視,這些問題亟需要有專門規範學校午餐的法典,建立制度由系統面來改善。鄰近的日本與韓國各在70年與45年前就有中央層級的「學校給食法」,我們政府真的要加把勁!其實有關學校午餐專法的推動,全聯會在前任理事長金惠民老師、現任陳珮蓉副理事長及學校營養工作促進暨品質委員會黃翠華理事等人在幾年前即已積極爭取,全聯會並有一份「學校飲食營養促進法(草案)」,立法委員們據此也提出數種版本,其中或有少部分或是名稱的不同,但是亟需要有1個由主管機關所整合的版本。有關學校午餐專法推動歷程可在全聯會官網「專案與計畫」中詳閱。
☉其他正進行中的專案
營養師法第十三條雖已通過修正為《營養師應親自執行業務,不得由他人代理。營養師以通訊方式執行前項業務,應事前報經執業登記所在地直轄、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為之。前項通訊方式之執行條件、應檢附資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本會先前已提供草擬之「通訊營養諮詢服務辦法」供醫事司參考,然而至今距離修法通過已半年,主管機關訂定之相關辦法仍遲遲未公告,秘書處多次向醫事司表達關切,近日已函文了解近況。有關增列營養師執登處所一案,本會也持續努力中,秘書處也再次函文衛生福利部,期待有進一步的消息。
謝謝長期營養照護推動暨品質委員會葉佳雯召委積極籌辦長照Level 3培訓課程,目前高雄場與桃園場已完成,10月以後陸續有台南、台北與台中三場;為了讓更多會員符合Level
3課程的培訓資格,11月加開一場Level 2的課程,請會員把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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