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筱珮、賴秋香營養師
校園營養午餐是近來許多家長關心的食安議題,每日繁瑣的工作內容均由各校的午餐秘書、校園營養師負責,工作內容包括菜單設計審核、食材驗收及三章一Q資料確認上傳、智慧化校園食登平台建置、監督廚房流程動線規劃、確認衛生安全管控、廚務人員教育訓練、供餐設備養護管理、推廣午餐教育、訪視上游食材供應商、統計每日用餐人數和處理行政事宜等,是負責全校師生營養午餐飲食安全主要把關者,同時也是經常被忽略卻又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學校校園營養師的設置,起源於諸位熱心前輩努力奔走下,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學校衛生法三讀通過,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學校供應膳食者,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健康飲食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各縣市主管機關,應置營養師若干人。前項學校營養師職責如下:一、飲食衛生安全督導。二、膳食管理執行。三、健康飲食教育之實施。四、全校營養指導。五、個案營養照顧。」讓營養師在校園有所定位,同時提升這份工作的專業性。截至109年教育部資料統計,目前高中職以下校園營養師有538位,感謝前輩先進們的奔走努力才有現在的校園營養師編制員額。
校園營養師每日能否平順供餐,需要借助黃金三環,環環相扣缺一不可。第一環是「天時」,每日食材準時送抵指定送貨地點,第二環是「地利」,設備場地平時保養維護及緊急應變;第三環是「人和」,廚房內夥伴間的工作管理分工以及與校園內老師間的良善互動,讓工作發揮最大效益。第一線校園營養師除了原本每天供應營養午餐業務外,包括特殊病童飲食照顧指導、配合學校健康促進政策或校本課程活動宣導、特殊節慶飲食文化主題課程等,配合一百一十一年五月剛通過食農教育法,仍有許多面向可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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