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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繼續教育
有關本會「營養師繼續教育積分作業規章」是依據何辦法訂定?
根據94年4月8日衛署食字第0940401625號令發布「營養師執業登記及接受繼續教育執業執照更新辦法」之規定,先由本會繼續教育審核委員會召開會議訂定本規章草案,再經中華民國94年04月28日第四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會審定通過且報請行政院衛生署(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後實施。96年09月08日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再度修正修正部份條文,會員可至全聯會網站繼續教育專區查詢之。
更新:原「營養師執業登記及接受繼續教育執業執照更新辦法」已廢止,現行法源依據為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為什麼全聯會要弄出自己的一套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這並不是營養師全聯會,而是「行政院衛生署」的系統。醫事人員(含營養師、醫師、護理師、藥師等等)繼續教育積分法規公佈後,所有醫事人員的繼續教育積分陸續回歸行政院衛生署醫事人員積分管理系統。本會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於94年4月26日衛署食字第0940402666號公告函「委託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作為「審查」單位,辦理營養師繼續教育審查認定等相關業務。
營養師繼續教育積分認定標準有何辦法可參考? 「機關團體」、「醫事人員(營養師)」如何申請?
請參考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規定。會員可至全聯會網站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專區,查詢積分認定申請流程、收費標準等。
電子報
為什麼收到的電子報會出現亂碼?
這個問題的發生大部份的原因和解決辦法有二個:
1.目前信件都是以UTF-8的編碼來做顯示,可能是因為您的收信端軟體太舊,無法自動判別UTF-8的郵件,或是軟件本身的問題;此時可以手動選擇編碼為UTF-8,即可正常顯示;或更新至最新軟體看可不可以解決。
2.本身軟體限制;請改用其他收信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