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301559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詳見原函
原函〈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