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協助財政部研議修正「109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以提高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業務收入之費用標準,請依說明段辦理見復,請查照。
說明:詳見原函
原函〈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