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食品含戴奧辛及戴奧辛類多氯聯苯處理規範」(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含戴奧辛及多氯聯苯處理規範」),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30027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詳見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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